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2019年度生态环境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鄂环办〔2019〕18号)
2019-04-27 03:06:09 阅读: 1622
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2019年度生态环境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厅内相关处室(单位):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切实推动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我厅组织编制了《湖北省2019年度生态环境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保完成时限目标任务。请各地对照《湖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18-2020年)》(鄂政发〔2018〕44号)有关要求,对2019年底前需完成的有关时限目标任务全面梳理、全力推进。其中,对于生态环境系统职责范围内的重点任务,应实施清单化管理,倒排工期,强力推进;对于需协调其他部门的重点任务,应及时跟踪工作进展,实时督办提醒,确保按期按质完成。
二、强化日常动态调度分析。2019年我厅将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调度工作,主要以搜集汇总分析调度表的形式进行。调度表分为工作任务调度表和项目调度表两部分,均为每两月填报一次(每双月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报送,具体表样和填报要求以电子表格的形式另行通知)。各地应对本辖区重点工作任务和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动态跟踪,按照规范要求及时填报有关进度信息,真实客观的反映实际工作成效。
三、完善大气联动响应机制。各地应建立大气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等共同参与的大气联动响应机制,建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实时应对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及时分析原因,及早安排部署,积极整改到位。
四、加大现场巡查督办力度。各地应在完善污染源排放清单的基础上,立足于本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全面梳理打赢蓝天保卫战需实施的重点减排项目和管控措施,形成重点项目库,建立健全跟踪督办机制,加大现场巡查力度,确保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湖北省2019年度生态环境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