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2018年度餐饮新利官方网站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钦州市2018年度餐饮新利官方网站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餐饮业新利官方网站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城镇居民的生活环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度实施计划》(桂环规范〔2018〕3号)和《钦州市2017年餐饮新利官方网站及露天烧烤整治工作方案》(钦政办电〔2017〕61号)文件要求, 结合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以降低餐饮新利官方网站排放为总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作、分工负责”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工作原则,全面配合治理餐饮门店、露天餐饮(烧烤)摊点新利官方网站污染问题,为群众营造空气清新的城乡生活环境,确保圆满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二、工作目标
按照自治区要求,城市建成区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或安装高效新利官方网站净化设施;配合开展城区露天烧烤摊点的集中整治,在露天烧烤中大力推广无烟烧烤设备,全面取缔造成污染的露天烧烤,实现“合理布局、集中管控”。
三、工作任务
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新利官方网站治理工作。
(一)对于新申请开办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严格把关,产生新利官方网站的餐饮服务单位要督促其加装新利官方网站净化设施,并按要求定期做好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和定期清洗维护。依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居民住宅楼内禁止新建产生新利官方网站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试行双重审批,对新、改、扩建餐饮项目,试行环保、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双重审核把关。先由属地环保部门依法开展环评审批或环评备案登记,并由环保部门出具达标验收合格手续后,再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准予许可经营。
(二)对已取得经营许可的产生新利官方网站的餐饮服务单位,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要督促其安装新利官方网站净化设施,对少数经多次督促仍未加装新利官方网站净化设施的餐饮服务单位,配合市政管理部门按照《餐饮业新利官方网站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设置专用烟道对新利官方网站污染严重、群众投诉强烈的餐饮服务单位多次整改不到的,请各地分别致函当地城管、环保部门对其依法查处。
(三)配合整治露天餐饮(烧烤)新利官方网站污染。配合市政管理部门全面取缔城区非法占用公共场所露天经营餐饮、烧烤摊点,依法整治餐饮门店外设置灶台(烧烤台)店外经营行为。
(四)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积极推广使用电、燃气等清洁能源,按要求禁止使用蜂窝煤等污染严重的散煤。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宣传版面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的目的和意义,争取群众和相关餐饮单位理解与支持,形成餐饮单位行业自律、人民群众自觉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阶段(2018年6月15日至6月30日)
对本辖区内餐饮服务业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建立餐饮业台账,掌握污染防治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和排污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情况,制定相应整治措施。
(二)整治阶段(2018年7月1日至10月30日)
全面开展餐饮服务业新利官方网站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一是组织人员开展餐饮新利官方网站联合巡查工作,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检查,督促安装使用新利官方网站净化装置。对不符合整改要求的餐饮业单位配合环保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对不及时完成整改的,分别致函当地城管、环保部门对其依法查处。二是突出重点,联合环保、市政管理等部门重点对永福大街、银河街以南,大花园周围、鸿福小区周围、向阳街、新阳街、明阳街、新华路、钦州港区第一小学周边半径1公里范围内餐饮提供者开展新利官方网站污染专项整治,确保国控检测点周边1公里内餐饮提供者新利官方网站排放达标。
(三)总结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完善管理台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餐饮新利官方网站污染整治工作,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餐饮新利官方网站污染治理工作的要求上来,统筹抓好本辖区餐饮服务业新利官方网站污染整治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部门协作,开展综合治理。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与环保、市政管理、工商等部门衔接,建立协作联动、信息共享机制,积极探索有效的工作措施,协同抓好餐饮服务业新利官方网站污染整治工作。
(三)实施网格管理,推动责任落实。各级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分级分层责任落实,建立网格监管机制。联合环保、市政管理、工商等部门分区分类实施综合治理,确保整治目标如期完成。
(四)加大宣传培训,强化舆论监督。积极配合环保、市政管理部门组织开展餐饮新利官方网站污染综合整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整治行动,讲明餐饮新利官方网站污染的危害、治理的目的和意义,争取群众和相关餐饮经营户理解与支持,形成餐饮单位行业自律、职能部门依法监管、人民群众自觉监督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督查指导,确保有序开展。将整治工作与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结合起来,联合环保、市政管理组成专项督查组开展督查指导,对不按要求开展整治工作或整治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给予表彰奖励。
请各县区局(分局)落实好报告制度,行动情况及时报送至市局食品餐饮监管科,12月1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总结。联系人:吴莉,电话:3892733,邮箱:sp2859858@126.com。
附件:1.钦州市城市建成区餐饮新利官方网站污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2.钦州市城市建成区餐饮新利官方网站污染治理工作台账